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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理全稱為保付代理, 又稱承購應收賬款、托收保付、應收賬款保理,指企業將應收賬款按一定折扣賣給第三方(保理機構),獲得相應的融資款,以利於現金的儘快取得。
保理的一般特點:
債務人如果拒付貨款或不按期付款等,保理組織要承擔全部風險。
保理組織承擔資信調查、托收、催收賬款,甚至代辦會計處理手續。出賣應收債權的多為中小企業,往往需要委託保理組織提供上述服務。
預支貨款。出賣債權後,立即收到現款,得到資金融通。
保理的分類:
有追索權保理與無追索權保理。 即發生債務違約後,保理組織是否有權向原債權人追索。典型的保理為無追索權。
單保理和雙保理:前者一般僅有進口保理商;後者同時具有進口保理商與出口保理商。
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:是否提供貿易融資、買方資信調查、應收賬款管理、信用風險擔保等全部服務
融資保理與到期保理:後者是承擔完全的信用風險但是不提供預付款融資,直到債務到期日才支付發票金額的保理。
公開型保理和隱蔽型保理:是否應將債權轉讓給保理商的事實通知債務人。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hk/% ... E%E4%BF%9D%E7%90%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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